防爆设备配套的本安型锂电池等配件使用注意事项

2019-02-22 浏览次数:313

感谢阁下选用海纳环保公司出品的便携式防爆设备,与之配套的**本安型防爆锂电池等配件使用注意事项如下,防爆相机、防爆数码摄像机、防爆手机、防爆数码相机等防爆设备供参考!

1、新的本安型锂电池,在**次使用时,充电:需要连续充电10-12小时;放电:需要让电池电量充分使用完毕。目的是:充分激活锂电池,延长安全锂电池使用时间和使用寿命。

2、防爆产品必须使用配套的本安型锂电池,否则较有可能爆炸!

3、本公司产品必须使用我司*的相关配件,包含充电器等,在危险环境中严禁私自使用未经我司认可的配件,否则有爆炸危险!

4、严禁在危险场所充电!必须在安全环境中进行电池更换和数据导出。

5、严禁分解电池或造成电池短路!

6、严禁将电池投入火中或以任何方式加热!

7、如果长期不使用防爆锂电池时,为保护电池,必须每隔6个月对电池足量充电激活一次,并从防爆设备中取出电池,放置于防静电电池盒中妥善保存。

8、个别情况下,锂电池的电量使用近一半时,部分设备内部的电压保护装置启动,系统会提示电池电量低或使用完毕。此时电池还有近50%左右的电量,重新开机后继续使用,直至使用完毕。(部分设备自带的闪光灯耗电较大,在光照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建议选择关闭闪光灯,延长电池使用时间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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